• 国外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1 国外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标准在国外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得到了相当的重视,特别是电子商务安全方面普遍存在标准先行的情况。如美国政府很早就致力于密码技术的标准化,从1977年公布的数据加密标准DES开始,就由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NIST)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密码技术的联邦信息处理标准(FIPS),在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对密码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1998年7月1日,在美国政府发布的美国电子商务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些共同的标准,以确保网上购物的消费者享有与在商店购物的消费者同等权利。韩国一些主要的电子设备公司也建立联盟,签署联合协议,规定在2000年制订出整个业界的电子商务标准。

国际范围内电子商务标准有以下发展动态:

1. 成立机构:电子商务业务工作组(BT-EC)
为了迎接电子商务给全球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使之在全球范围内更有序地发展,1997年6月,ISO/IEC JTC1成立了“电子商务业务工作组(BT-EC)”。BT-EC确定了电子商务急需建立标准的三个领域:

(1)用户接口,主要包括:用户界面、图像、对话设计原则等;

(2)基本功能,主要包括:交易协议、支付方式、安全机制、签名与鉴别、记录的核

查与保留等;

(3)数据及客体(包括组织机构、商品等)的定义与编码,包括现有的信息技术标准、定义报文语义的技术、EDI本地化、注册机构、电子商务中所需的值域等。目前BT-EC仅对其中的几项内容进行了阐述,其目的是通过解决关键问题,从而就解决方法加以推广,以扫清实现全球电子商务道路的障碍。

2. 签署文件:电子商务标准化理解备忘录

ISO、IEC和UN/ECE(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共同致力于电子商务的标准化工作。曾签署了“理解备忘录”,就EDI、开放式EDI及有关贸易单证标准领域进行合作。1998年11月三者又签署了一个电子商务领域有关标准化的“理解备忘录”。该备忘录包括总体部分、三个附录及上述的注册表,扩充了以前的合作框架,扩展了各部门之间的电子商务,增加了国际用户团的参与,以确保证它们的标准化要求得到满足。作为国际用户团的参加者有CALS(连接采办和受命期保障,世界性的非政府组织,制定国际工业组织之间电子商务的标准要求)及NATO CALS组织(NATO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缩写)。国际用户团参与者必须满足“理解备忘录”中关于国际用户团注册规定的具体内容,而且它们的参与必须在标准化组织之间相互达成协定的基础上。“理解备忘录”提供了21世纪电子商务发展的有效基础,是国际合作的极好范例。

1. 制定因特网商务标准(The Standard for Internet Commerce)
随着电子商务在网上兴起,对电子商务的规范提出了迫切的要求。RosettaNet于1999年7月8日推出草案《RosettaNet Implementation Framework (RNIF)Specification》,该标准为因特网上的商务活动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该标准草案的起草和制订汇集200多家知名的电子商务公司和研究机构,宗旨在于促进全球电子商务的广泛实施,支持和强化因特网商务活动的自我调整。目前,编纂小组正在邀请公众对该草案加以评价,以便对草案内容作出修订,并将于1999年底前发布第一个正式版本的因特网商务标准。日前公布的草案内容主要包括:网络商家信息和网上导购信息中心的设立;商品的交付方式、价格及其费用说明;产品的保质期声明和技术支持服务信息;网上购物过程中的商品查找能力;消费者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网络购物的支付方式;网络订购的确认;装运、交付和订单的完成;订购的取消及其退款的说明;向消费者提供的支持服务等。该标准的制定使消费者能够很容易地对网络商家予以鉴别和挑选,并在网上购物中体验到更高的满意程度;而商家可以此标准作为建设网站和开展网络销售的准则,通过改善用户服务、加速技术革新、降低运营成本,吸引并留住更多的购物者;信息技术产品及相关服务公司,也可利用该标准作为向导和目标,开发更符合商家需要的软硬件产品和服务,从用户和市场的扩大中谋求发展。

2 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信息技术标准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信息技术标准制订的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标准的内容及相关研究水平也不断提高。截止1999年10月,我国已颁布信息技术标准500多项。这些标准的制定为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质量检验等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也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作为信息技术在商业领域的重要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1997年至1999年间,电子商务已在我国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有关电子商务的研究、探讨和试验方兴未艾,其中包括了电子商务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我国电子商务标准的发展大致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 政府积极参与主导
由于我国的体制因素,标准工作始终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无论是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都是由政府职能部门主持研究制订、推广实施以及监督执行的。政府主导型工作模式一方面确保了标准在内容及适用范围方面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也为标准在各相关行业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即充分满足了标准的内容权威性、实施统一性两大基本特性要求。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同样如此。虽然目前我国子商务标准工作还处在跟踪研究阶段,尚未进入实质性的制订和实施阶段,但仍然贯穿着政府主导的研究模式。各项研究工作都是在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直接领导、协调下有条不紊进行着,从而避免了由于各研究机构各自为政的研究局面所带来的资源浪费、成果重复、派别冲突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如在北京上海等地开展的信息标准研究工作,都是由各地的技术监督部门甚至当地政府直接出面主持。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根据《首都信息化1998-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组织了专家专门就北京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和信息标准化体系等做专门研究,以规范信息标准化的各项工作。“上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领导小组”全面规划上海信息化工作,其中还专门就“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研究”课题立项研究。

2. 充分重视研究工作
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研究紧随国际发展潮流,相关标准工作的跟踪研究也十分及时。特别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下,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的研究取得了相当的成绩。1999年5月,由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主持召开的“99北京电子商务标准化国际研讨会”是我国第一次以电子商务标准为主题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体现了我国在电子商务标准研究领域与国际同步发展的水平。上海市“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研究”课题,集中了来自政府、技监、银行、民航、运输、IT企业、ISP及大专院校等各方面数十位专家、学者对电子商务标准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形成了电子商务标准框架体系等研究成果。1999年4月“上海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专门设立了“电子商务分 专业委员会”,从而形成了一支专门从事电子商务标准研究的专家队伍。

3. 制标工作相对薄弱
电子商务是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因此电子商务发展的程度直接取决于相应的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特别是标准的制定直接与技术发展水平相联系。由于我信息技术发展,特别是相关基础研究及产品开发相对信息技术发达国家尚有一定差距,因此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相对薄弱。目前除了一些EDI标准及部分相关网络标准是从国际相应标准等同或等效转换而来外,由我国自主制定的、直接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标准几乎为零。

4. 企业参与性不强
与信息技术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参与电子商务标准的制定工作存在显著差距。目前国际上广为采用的电子商务标准(包括已正式成为标准和尚处在试行中的草案等)中,有许多都是由一些信息技术公司首先制订,并通过市场的开拓而由企业的标准一跃成为事实上的通用标准。而我国的信息技术及信息产品制造企业基本上没有这方面的尝试。这种现象的形成,一方面在于我国长期形成的标准的制订工作属于政府职能行为,企业仅处于接受地位;另一方面反映出我国在信息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现状。

5. 台湾省电子商务标准发展迅速
台湾在信息技术标准工作方面发展较快。台湾标准检验局是台湾标准领域的权威机构,主要负责:

² 标准的制定、修订:1997共制定标准286种,修订238种;

² 正字标记验证:即为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进行正字标记品管理,核发正这标记的使用;

² 标准的宣传、培训:主要是宣传标准的功能,扩大标准的使用层面,加速社会的标准化;

² 国际的标准交流:参加各国际组织和先进工业国家标准机构的交流活动。

截止1999年,台湾地区制定的标准累积14567种,其中与信息产业相关的标准650项,主要涵盖与办公自动化有关的网络管理、综合服务数字网络(ISDN)、电信交换网络及传输系统、IC卡、通信产品、信息系统软件、信息交换及处理、用户验证及保密、开放系统互连、多媒体等。

3 电子商务标准发展趋势
纵观电子商务标准的发展,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1. 标准面向市场化

以前电子商务标准的研制主要是由于新技术或是新产品的研究开始所推动,标准的需求来源于技术和产品的发展。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社会各方对电子商务标准的需求剧增,形成了以市场驱动为主要动力的发展模式,标准逐步从技术驱动向市场驱动方向发展。

2. 标准制定集中化
电子商务标准的有关机构由分散走向合作。如ISO、IEC、ITU、IETF、DMC等一方面积极听取工业、政府、用户等各方面对电子商务标准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建立全球信息化过程中,积极加强彼此之间相应的联系,避免工作交叉与无序竞争。Visa与MasterCard曾分别制定过智能卡交易规范,但都收效甚微,难以推广。在此情况下,1996年2月1日MasterCard 与Visa两大国际信用卡组织与技术合作伙伴GTE、Netscape、IBM、Terisa Systems、Verisign、Microsoft、SAIC等一批跨国公司共同开发了安全电子交易规范(SET),以便尽早实现全球电子商务。

3. 标准内容广泛化
电子商务是一门综合性的新兴商务活动,涉及面相当广泛,包括信息技术、金融、法律、市场等多种领域,相关标准跨行业、跨学科,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十分庞杂,几乎涵盖了现代信息技术的全部标准范围,和尚待进一步规范的网络环境下的交易规则。安全、认证、支付和接口等标准是亟等制定和完善的内容。

4. 标准合作国际化
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要实现全球性的电子商务,必须使各国通过开展国际性的电子商务标准化活动达成广泛的一致;而且电子商务标准的内容复杂,数量巨大,无论从技术上、经济上还是使用上讲,制定工作都不是一、两个国家所能单独够承担的,必须依靠国际合作。

5. 标准适用灵活化
电子商务是一门非常活跃的新技术,尚处在发展阶段,具有发展快、更新快等特点,这就使得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上,既要遵从标准的一般发展要求,又要摆脱传统标准化观念的束缚和某些现行标准化工作程序的限制,使电子商务标准化向更加灵活的方向发展。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其标准工作的灵活性体现为,一是将标准工作的滞后性为超前性,至少应与相关技术的发展同步性;二是把标准的正式确认与标准草案的使用分开,把更多的处于DIS(Draft International Standard)、CD(Committee Draft)和RFCs(Request For Comments)等阶段的相关标准用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来,强化标准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规范作用,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三是开放制标工作体系,让更多的企业、用户加入到电子商务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来,使电子商务标准更具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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