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商务面临双重考验

《3C周刊》上期曾报道了上海网店店长张某以公司名义用网络进行交易逃税11万元,后被公诉机关告上法庭的案件。张某后被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个人被罚6万元。这篇报道引起读者强烈反响,纷纷来函来电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另有不少读者认为除了税收之外,诚信也是网上交易另一很高的门槛。

过早征税不利电子商务发展

网上交易是否应该缴税?8月7日下午,权威专家齐聚北京,对个人网络交易是否应该征税的话题展开讨论。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王汝林表示,企业卖家在线下本身就是一个企业实体,电子商务不过是给他提供了新的销售平台,因此,在没有专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法出台之前,企业卖家应该按照国家现行的税法按时足额纳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表示,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尤其是在获利甚微的阶段,国家从政策优惠的角度对电子商务业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还是非常必要的。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副院长陈德人表示,近几年来,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无论是网上交易量还是参加网上交易的人数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但是与传统贸易量和总人口数相比仍然是一个小数目,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在这种背景下就开始网上征税显然不是一个好办法,于国不利、于民不利,更于发展不利。”陈德人认为,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对电子商务采取了积极鼓励和政策扶持的方针,而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还需要花更大的力度来扶持。

记者特别就网络交易征税的话题,采访了C2C交易平台淘宝网。淘宝网表示:“有用户误认为在淘宝上卖东西不交税会被罚,引起了很多个人网上卖家的恐慌,其实该案与淘宝网个人交易无关。”淘宝网这样强调,在用户协议里面,淘宝明确要求用户遵守中国法律,依法纳税。对于企业用户,淘宝网一直有审核机制,保证其通过淘宝的交易依法纳税。

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上半年,淘宝拥有超过100万卖家,其中企业卖家3000家左右,不到0.3%。2007年第一季度,淘宝网全站成交额为70亿元,平均每个月23亿元,即平均每个卖家的月成交额只有2300元。如再扣除那些占据成交额相当比重的企业卖家,个人卖家中的平均月营业额非常低。个人卖家只是群体庞大才实现了巨大的交易额,专家们认为,过早对个人群体征收“网税”不利电子商务发展。

诚信成为考验电子商务新课题

广州的李小姐最近也想在网上开一间网店,销售化妆品等女性时尚商品。可是开了几个星期,购买者寥寥。经过了解,她发现并非自己的产品不好,也不是价格没有优势,而是自己信用值太低。“比起那些皇冠级、钻石级的卖家来,新卖家要做成一单生意的难度要大得多。”她这样对记者说。

于是,有朋友建议她做一些虚拟交易来提高自己的信用值,不过很快就被淘宝网发现,取消了虚假交易的信用值并进行了处罚。李小姐说,“早知道还不如慢慢积累信用,现在重新开户又要从零开始。”对于网上开店的后来者,很多人都有与李小姐类似的困扰——信用门槛。

不过这种竞争的不平等性最近被打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联手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公司,8月2日开始,启动了旨在改善互联网信任环境的大型公益活动——“支付宝互联网信任计划”。同时,支付宝发布了“互联网信用标识”,超过4400万支付宝会员和30万企业用户中的佼佼者将陆续插上这一“信用标识”。

支付宝总裁陆兆禧表示:“网络经济发展到如今数百亿的市场规模,建立一个诚信的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诉求,也是关乎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大事。”他认为通过“互联网信用标识”,可以帮助一些后进入市场的卖家,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竞争,而不需要通过作弊取得信用值。

记者了解到,已经有100家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先锋商家”,包括绿森数码、网龙、骏网、神州风采、上海药房等网络游戏、数码通讯、商业服务、机票等行业的知名企业纷纷加盟该计划,这些加盟者将陆续在其主页贴上“支付宝信任商家”的信用标签,成为网民放心购物的首选。

这项计划最终能否改变网上交易缺乏安全感的现实,有待时间去回答。不过,根据最新的《互联网信任环境调查报告》数据显示,75%的网民进行网上交易最看重商家的资质和诚信;73%的网民表示,更愿意与诚信度高的商家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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