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纠纷可以在线调解
到易趣享受交易的乐趣,去淘宝网用最少的钱淘最好的宝贝,已成为一种流行时尚。但是人们在轻松享受这种交易的同时,却发现虚假广告、网络欺诈充斥着周遭。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争议?在线争议解决机制(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以下简称ODR)为你解除忧虑。

ChinaODR网站,有很清晰明了的使用流程

有事来China ODR Forum,看这logo就让人觉得事情很用以解决

在线争议解决让人们省去面对传票、起诉书等等票据的烦恼

案例中涉及的爱国者F900MP3

案例:MP3交易在线争议解决

申请人甲于2004年11月15日将其与被申请人乙在易趣购买MP3纠纷一案提交ChinaODR解决,ChinaODR向被申请人甲发出电子邮件,被申请人乙回复同意接受调解,中国在线争议解决中心受理了此案并指令担任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申请人甲诉称其自被申请人乙处购买了爱国者F900 256M MP3一台,被申请人乙将货物描述为256M,而申请人甲收到货物后发现产品为128M。申请人甲主张卖家关于该MP3的描述属于欺诈性的误导行为,退货,并换成F900-256M型号,赔偿1000元精神损失费。

在调解过程中,查明确实是被申请人乙的失误导致货物不符。被申请人乙也已经承认了这一事实,但不愿意承担精神损失费。调解员在调解室中向双方解释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认定本案中申请人甲要求获得12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没有法律依据。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同意先由申请人甲在2004年12月15日之前退还发错的货物至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2、被申请人乙自该第三方确认其受到申请人的退货后3日内再重新发货给申请人甲;3、该第三方在确认申请人甲已经收到被申请人乙的重新发货后1日内,将收到的申请人的退货退还给被申请人;4、双方都选定ChinaODR为该第三方。

传统法律难解网络纠纷

上一案例中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典型的ODR(在线争端解决机制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

网络世界作为继大陆、海洋、太空后的第四空间,具有跨越传统国家边界的基本技术属性;网络的无边界性使网络社会具有管理非中心化的特征。同时,网络中弥漫的是一种无政府主义的文化,崇尚自由、平等、共享的基本价值理念,这种自由主义的价值观使网络社会关系的规制模式具有高度自治性的特征。这些网络世界所独有的属性特征使当事人利用传统的诉讼模式解决网络世界的纠纷和争议时面临诸多难题。

以电子商务为例,客户和商家的交易以网络作为传媒手段,使用电子广告、电子支付等技术手段,可以有效地克服地域差异对交易的影响,节约交易成本。争议也常常发生于这些相距遥远的交易当事人之间。如果通过传统的法院诉讼解决此类争议,高昂的律师费、旅差费、翻译费(通常在跨国诉讼中会发生)会使诉讼费用远远超过诉讼标的,这种诉讼的不经济性会使当事人被迫放弃诉讼。

其次,电子合同的特性也使诉讼作为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模式遭遇法律困境。在网络环境中,国界不再具有实质意义,电子商务争议常常成为“无国界”争议。由于诉讼模式下电子商务纠纷的管辖权难以合理分配,当事人往往会择地行诉,各自为政,仅仅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提起诉讼。这就造成了管辖权的冲突。同时各国的法律不同,在不同国家起诉,判决结果会有很大差异。

ODR使网络纠纷易解不易结

ODR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全部或主要程序的各种争议解决方式的总称,主要包括在线仲裁(Online Arbitration)、在线调解(Online Mediation)和在线和解(Online Negotiation)等方式,仅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文件管理功能,程序的其他部分仍用传统离线方式进行,不属于ODR范畴。

ODR将网络资源充分引入到争议解决方法中来,网络资源具有下列三种新的因素:利用全球任何地方的人力资源、电脑处理程序以及实现信息交流传播的电子速率传输,这就使ODR可以在任何国家、聘用任何国籍的仲裁员或者调解员、通过任何语言解决争议,具有快速、费用低廉、便利等网络空间争议解决所需要的各类重要价值因素。在网络虚拟世界,ODR对于建立互联网中的信赖关系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实现双赢的争议解决方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理论和实务界的重视。

网上怎么打官司?

目前,国内的ODR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比较成功的ODR机构有以下两家:一个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网站地址:http://www.cietac.org.cn)。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0年12月成立了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主要以互联网为依托,以在线方式解决网络知识产权争议以及电子商务争议,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的网上争议解决(ODR)服务。中心目前主要受理.CN/中文域名争议通用网址争议和短信网址争议。此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成立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也提供针对网上域名争议的在线解决方式。这是目前“因特网名址分配公司”在全球授权的四家解决类别域名争议的仲裁机构之一,也是亚洲地区唯一被授权的可以受理此类纠纷的机构。

其次,就是上述案例纠纷的解决地——中国在线争议解决中心(简称ChinaODR、网站地址:http://www.odr.com.cn)。从众多案例中可以看出,在ODR纠纷解决中,尤其是小额纠纷中,当事人多倾向于匿名解决纠纷;在纠纷解决程序上,ODR比司法程序更具有随意性,双方当事人在8天时间中可随时登陆聊天室补充证据,相互辩论并出示证据;在诉讼费用上,目前是免费提供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未支付费用;在纠纷解决时间上,也仅仅8天时间便审结此案因此,当事人选择在线争端解决程序解决纠纷,避免了在法庭诉讼中诉讼成本(民事案件的最低诉讼收费为50元)与诉讼标的(12元)的不成比例,极大地节省了双方的财力和时间。

TIPS:在线调解六步骤

一般来说,在线和解服务无调解员参与,适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因单一问题发生的争议,如在价格、时间等方面存在的分歧。在线调解服务有调解员参与,通过中立第三方进行在线实时调解。在线调解通常使用流程可以包括六个阶段:申请人提出申请、登记案件相关信息、选择调解员、在线调解、达成调解书和履行调解书。所有程序都通过在线的方式进行,双方当事人通过ChinaODR随机创设的在线调解室,以网上文字的形式进行事实陈述和证据出示(主要是相关证据的电子照片),并由调解员介绍相关的法律,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如果接受这一方案,则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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