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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东莞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东莞市将从前年8月1日起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届时商品房交易信息将更加公开透明,市民可在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查明楼盘信息表、销售价格以及成交细则等情况。
据悉,实行网上备案,各使用单位使用前,须到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建设行业分中心或委托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数字证书后,再申办入网手续。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售登记前,需委托已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的测绘单位进行幢预测绘,并填写好《预售商品房屋合同备案按揭登记办事手册》,以便建立楼盘表。各房地产项目须按照市公安局及市地名办对房屋地址、幢号、单元号、屋号及房号的要求编制房间明细表,提交给测绘单位录入数据。
网上合同备案按揭将分阶段在东莞实施,第一批镇区包括莞城、南城、常平、万江将于2006年8月1日正式应用,其他各镇区则从2006年9月1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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