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不对称理论证明了,市场机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也无法保证资源得到最优的配置。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应有所作为。
政府不一定采取直接干预的手段,但应当充分发挥职能,如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等,最为重要的是制定一系列法规,规范交易的基本规则,包括制定质量标准、实行质量监督、保护交易双发的权益等,避免信息优势方利用垄断信息谋取暴利。
通过立法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个典型事例是在1983 年美国加州为了解决旧车市场中的“柠檬”问题而颁布的《柠檬法》,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利益,提高了旧车市场交易的效率。
我国早期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等对消费者权益都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这些法律条款主要是针对传统的离线市场,而电子商务具有很多不同于传统市场的特点,使得这些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性受到了很大限制。
我国第一部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的法规是于2003 年颁布的《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另一个对电子商务发展至关重要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 年4 月生效,主要内容涉及网络交易活动有关电文(电子票据、单证、商务协议文本等)、电子签名以及认证机构等各个方面,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环境。
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与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工作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电子商务立法的步伐还需要加快。在具体的电子商务立法实践中,应做到将本国特点和国际化结合起来,一方面立法工作要遵循国际惯例,充分学习国外的立法经验,做到与国外接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化;另一方面又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如信用体系不健全、网络安全问题多、配送系统不完善等,给以必要的支持。
我们是专业的广州网站设计网站建设公司,在各行业网站建设网站制作网页设计及网站开发应用上有着成熟、丰富的项目经验,网站建设咨询电话:020-38847510 ,欢迎来访或来电垂询,我们随时乐意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