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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的网民超过1.23亿以后,当CNNIC的《第十八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对这一亿两千多万网民的上网习惯相对细分以后,竟然有所谓的专家提出了中国网民素质偏低的谬论,而其理由竟然是中国的网民过于注重网络的娱乐价值、而非商业等价值!看着这一看似正确的立论,不禁想问一句:你了解中国的网民吗?你了解每一个网民的具体的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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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地说,由于我国网民的上网基数大,上网习惯和上网目的不同,很难说哪一类型的上网需要是主流,而非要按照上网需要划分,那么众多网民对所谓娱乐价值的需要和索取也是再正常不过了,最起码在现实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压力之下,把网络当成一种娱乐消遣方式并不为过,假如藉此给这些人寇上素质低的帽子,是不是太过武断和偏激了?
在这一亿两千三百万网民中,学生的人数就占到了四分之一下的3000万,在现有的学习生活压力之下,让这些学生从枯燥繁重的学习环境之下再转移到网络之下继续那种学习生活,是不是真的太过苛刻了?本来大部分学生上网的目的就是放松自己和拓展学习以外的东西,如果把这个也划为上网低素质,好像不是一般的观念认知上的错误,特别是和所谓的网络商业价值相关联的时候,有些过于牵强。
除了这3000万学生网民,从表面上看其他9000多万网民也都是侧重于娱乐消遣而非基于网络的学习或者商业行为,其实在这种现象之下,除了这些人与学生网民有着一样的娱乐放松和拓展生活空间的需要以外,更深一层的折射是现实生活和现实工作中的枯燥单调和当前网络环境之下的网络主流内容的重娱乐性,在这两者合力的前提下,怎么能不让亿万网民重玩乐轻其他?如此,网民们又何来素质低一说?
提到目前国内的网络环境和网络内容,我们无法逃避娱乐价值比重过高的现实,从各种QQ们的聊天到各种在线网游和影音娱乐的盛行、再到各种情色半情色网站社区和各种图铃下载的诱引,怎么能让网民们去利用网络学习工作?再者说了,在当前的网络环境和技术安全等条件之下,如何去要求大部分网民轻娱乐重商贾?尤其是目前淘宝易趣们的电子商务模式怎么能令人无所顾忌的投入其中?前因后果之下,这并不是什么网民的素质问题,不是吗?
现实之下,目前的网络环境之所以能演变成这样,也与众多“网络缔造者”的从业理念不无关系,尤其是在那种只要能赚取眼球套取点击量、不惜任何手段去投其所好的制作网站和选取网络内容的规则之下,已经注定了我们的网络环境和网络内容只能重娱乐轻其他,特别是在利益两个字面前,只有娱乐能赚钱已经成为很多投身网络网站制作的人的共识,而在这种有意无意的引导之下,网民又有什么可选择?难道推倒重来或者远离网络?
网络诞生之初,也不是注重学习与商业的东西,所以在这个时候借口网民重娱乐轻商业去说网民素质偏低,绝对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谬论,当然,随着时间和大多数网民需要的改变,也许网络的娱乐价值会成为次要的东西,可是最起码在现在的环境条件之下,改变这种现状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网络网站制作者的目的和初衷如果依然停留在利益之上,那么网络既是娱乐消遣的现实就很难改变。特别是当太多所谓业内人士依然热衷于推建IM社区和网络游戏之时,你怎么要求网民去专注于学习和侧重商业价值?
网民的素质和网民的需要很多时候不能等比起来说,所以说一个人的需要就是他的素质这种论调本身就是错误的,尤其是与网络挂钩的时候。假如有人说别人因为在网络上看了一个美女的图片就硬说其是流氓,到底谁有XX问题?
中国网民重娱乐绝对不是低素质问题,因为那是学习工作重压以外必需的一种自我调节选择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