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醒客:视频监控下,封闭式运营不是出路!

随着广电总局与原信产部56号令的逐步实施,视频互联网的格局正在发生变化,在面临日渐严厉的内容监管形势下,从流程调整到战略定位,视频网站究竟会奔向何方?

56号令出台的时候,视频网站刚好经历了高速发展,已经成为影响许多人尤其是青少年的重要传播平台,而此时,网站内容却显得有些参差不齐,一些网站甚至成为不良内容的传播者,显然,一个事实上已经具有传媒影响力而游离在监管之外的网络视频是不符合当前监管形势的。

因此,“管”字可以看成56号令的核心,对于内容由编辑填充的网站而言,“管”的问题相对简单,在数量有限的编辑身上,加强培训提高识别能力,要编辑发布的信息符合健康内容规定并不是很难的事,所谓“管住编辑”。对于内容由用户上传的分享类网站而言,要想让数以万计的用户像编辑一样遵守内容管理规定,并不是容易的事,管就变成了每天从数以万计的上传视频中,删除掉涉嫌违规的视频,所谓“管住内容”。

广电总局等监管部门可能仿照电视的管理模式来管理互联网络,但互联网运营者不可能通过克隆电视台成功,满足监管只是必要条件,如果过度解读了“管”字,则会走到另一方面,一个成熟的网站运营应该找到管制与发展的平衡点,近期,国家领导人与网友交流,则可以看成对“管”字的另一种解读。

面对日渐普及的互联网,主管部门应该有足够的智慧考虑到行业的特殊性,从规范行业的发展角度出发,尽管度的把握上还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与视频业务是新事物一样,视频监管也是新事物,需要发展完善时间。

一些封闭式内容运营的视频网站(如:P2P运营者)放言,由于内容管理方面的封闭式(大部分P2P网站内容是编辑填充的),要比靠用户上传的视频分享网站更可控,加上服务器端带宽接入的优势,所以P2P类的内容型网站更容易成功。

显然,这是对基础性因素盲目扩大的解读,好比世界冠军要吃饭,而就认为吃饭就肯定拿奥运冠军一样荒谬。内容安全只是生存的底线,无法成为是否成功的检验条件。

通过向CP购买版权,进行点播、直播的视频形式,至少已经出现了6年多的时间,早期带宽不足,做不到在线播放,常常需要下载后才能观看,后来能够在线观看的P2P逐渐成为视频市场的主角,但最近两年来,随着视频分享(播客)类网站的崛起,份额很快被播客垄断。

购买版权的有限资金与海量的网络视频相比,显得有些微不足道,CP们卖出内容之后,就与运营者(SP)没有关系,在这种一锤子买卖中,CP的期望值与SP的支付能力呈现巨大的剪刀差。

编辑填充的封闭内容方式,在降低了内容控制风险的同时,更大大减少了内容的丰富性与快捷性,包括P2P在内的所有封闭式内容型网站,本质上只是聚合了内容,对于内容提供者而言,开放式的视频分享(播客),不仅聚合了内容,而且聚合了上传者的劳动,能够体现互联网快速、分散性、长尾、扁平化的发展趋势。

聚合了网民智力的视频分享,用户上传在内容监控上制造了麻烦的同时,创造了更高效的视频传播方式,视频分享网站虽然比P2P类视频网站晚了近两年时间,而这一场P2P与视频分享争夺战,迄今为止,视频分享远远胜出。

05年开始的P2P视频网站,正在通过拓展视频搜索服务,或者通过客户端整合其他网站视频来增加内容源,站内的封闭梦想正在向用户的入口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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